“上海慈善奖”是本市慈善领域政府最高奖,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主办,上海市民政局承办。3月25日,市民政局召开新闻通气会,第二届“上海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将于近日启动。
根据《“上海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规定,本届“上海慈善奖”将延续往届惯例,设置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四类奖项,在全市范围内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厚植上海城市精神,彰显上海城市品格,表彰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善行善举,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更好支持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
据悉,本届评选表彰的对象是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的单位、个人、团队、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等,表彰名额总数不超过40个。
为保证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政府将成立第二届“上海慈善奖”评委会,由有关党政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新闻媒体、教育科研、社会组织等机构的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知名慈善人士等组成。评委会将坚决执行《“上海慈善奖”评选表彰办法》相关规定,切实做到依规评选,公开择优,严格把关。
第二届“上海慈善奖”即日起正式向社会开启申报推荐。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是“上海慈善奖”的推荐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个人、团队、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等也可以向所在区域的区人民政府进行自荐,由所在区民政局作为归口受理部门,做好自荐对象的意见征求和相关推荐申报工作。申报推荐工作截至4月30日。
为进一步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提升评选申报的规范性,“上海慈善奖”评委会办公室整理了相关常见问题。
问:“上海慈善奖”每几年评选表彰一次?
答:“上海慈善奖”是本市慈善领域政府最高奖项,主办单位为市政府,承办单位为市民政局,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
答:“上海慈善奖”奖项设置为慈善楷模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捐赠企业奖、捐赠个人奖四类分设奖项,每类分设奖项名额各不超过10个,总数不超过40个。每届奖项设置及表彰名额均一致。
问:哪些对象可以申报第二届“上海慈善奖”?
问:“已荣获“中华慈善奖”或“上海慈善奖”表彰的对象,还可以再参评吗?
问:基于同一慈善事迹,可以申报不同分设奖项吗?
此外,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个人、团队、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等也可以向所在区域的区人民政府进行自荐,所在区民政局作为归口受理部门,做好自荐对象的意见征求和相关推荐申报工作。但是,参评对象不能同时向多个部门或单位同步申报。
问:在向评委会办公室申报推荐前的意见征求工作,由谁负责开展?
问:开展申报推荐前意见征求工作,需要被征求意见单位在征求意见表上逐一加盖公章吗?
问:企业负责人参评的,能否将以企业名义捐赠的款物价值计入企业负责人的捐赠款物价值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