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大商所发布《关于修改期权合约行权价格等条款的公告》,明确自2024年8月2日结算时起,修改后的期权合约挂牌规则正式施行。
根据公告,相关规则修改后,期权合约将按照“近密远疏”原则挂牌。具体来说,对于近6个自然月对应的期权,按照现有行权价格间距挂牌合约;第7个及随后自然月对应的期权合约,按照2倍于现有行权价格间距进行挂牌。
据悉,自2017年境内首个商品期权——豆粕期权上市之后,大商所在所有期权合约月份均采用相同行权价格间距的挂牌方式并沿用至今,即在不同到期月份但相同的价格区间上,交易所按照相同行权价格间距挂牌期权合约。这对促进期权市场平稳起步和功能发挥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期权市场的不断发展,实体企业对其利用的深度和广度越来越高。由于近月的期权期限与企业现货贸易期限能够更好匹配,因此,产业企业对期权近月合约的流动性需求也在不断提升。在此背景下,大商所积极响应市场诉求,在充分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对期权合约挂牌规则进行优化调整,对近月期权合约按照较窄的行权价格间距挂牌,对远月期权合约按照较宽的行权价格间距挂牌。通过这一调整,不仅可以精简期权合约数量,减少远月无效的冗余合约,增强期权近月合约的流动性供给,在更好满足产业交易需求的同时,还能够缓解系统压力,保障系统安全平稳运行。
市场人士表示,产业企业的现货贸易通常以中短期合同为主,也伴随少量长期现货贸易合同。按照“近密远疏”原则的期权挂牌方式有利于流动性进一步向近月合约聚集,也保留了远月合约的市场供给,同产业企业针对不同期限现货贸易的风险管理需求基本匹配,并为市场交易者保留了完整的波动率曲面信息,可以在期权品种持续丰富的当前阶段,更有效提升期权市场运行质量,更充分发挥期权市场风险管理功能。
需要注意的是,大商所修改后的期权合约挂牌规则从新挂牌期权合约开始实施生效,2024年8月2日之前已挂牌的期权合约继续交易。对近6个自然月以内新增挂的期权合约,仍按照现行的行权价格间距挂牌合约;对第7个自然月之后新增挂的期权合约,按照2倍于原行权价格间距挂牌合约。